和热情都被激发出来,在空气中发酵,像是一种活泼的麻醉剂,势必要把所有人都溺在歌曲所传达的情感之中。
连我也不由自主深陷其中。
就像歌词里一样,快来吧岑北山,比我靠近你更靠近我,在爱情枯萎之前、在它结束之前,我们要更加尽情地相爱,这不是游戏和玩笑,你绝对想不到我有多爱你。
不知不觉间,舞台下已经聚集了许多人,灯光落在舞台上,主唱带着笑意,声线慵懒,再契合这首歌不过,我看向台下,灯光绚烂,每个人的脸都被光晕染得模糊,看不清模样。
我不认识她们,但是我的确想让所有人知道,我有多喜欢岑北山。
我不介意分享给全世界,关于我有多喜欢我哥这件事。
一曲终了,场子热了起来,有人扔给我花,朋克大哥的乐队也准备完毕,他接过话筒,开始了接下来的演奏。大家高声地唱着歌。
我接住一支玫瑰,退到舞台边,试图在热情的人群中找到那个给我花的人,隔着人群,我却看到了熟悉的脸。
只一瞬间,人群涌动,很快把他埋没。
我想笑,我几乎忍不住地想笑。
我低头嗅这支开得还不是很盛的玫瑰,嗅它花瓣上的馥郁香气和露水味道,真神奇,在酒吧里我竟然还能闻到露水的味道,那么这一定不是玫瑰的味道。
是那个拿着花的人,他身上无与伦比的清新。
我把花卡在颈圈的金属搭扣上,跳下舞台,两手拨开人群艰辛地往外走,朝着那个人的方向去。
但是就像是一道虚幻的光影一样,他只是短暂地出现一瞬,然后又不断地出现在更远的地方。
就像是小时候我们在乡下树林里玩捉迷藏,我找不到他,他故意捉弄我,总是出现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又消失,然后等我踏着树影跑过去,他却又出现在另外的树下冲我做鬼脸。
我们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,他坚信我会一遍一遍地来找他,我坚信他总会在某一个回合主动停下,我们对彼此有一种天然的信任,在某个时刻点,我们总能等到对方。
我跑出了酒吧,刚出门,外面凛冽的冷风就把我打了个措手不及,和酒店内的燥热不同,外面是清冷寂静的,我顺着街往外,沿着河道一路小跑到跨江大桥上,隔着车流,我看到对面,倚着栏杆抽烟的岑北山。
我一眼就看到他。
我控制不住地扬起嘴角。
我大声喊,“哥!”
他回身,夜风吹起他的头发,大桥上亮如白昼的灯光照亮他,他像是快要融化在光里。
他的衣摆被风吹起来,猎猎作响,一辆又一辆的汽车从我们之间呼啸而过,带起呼呼的风声,而他指间的那支烟却不疾不徐地燃得悠闲。
我恨不得横穿马路、跳过护栏现在就冲到他面前去——岑北山大概是看出我在想什么,夹着香烟的那只手略微地抬起来,烟的燃向朝向右边,我顺着看过去,看到了一座人行天桥。
“你别动啊!”我晃着胳膊朝他大喊,然后朝天桥跑过去,此时已经是深夜,行人没几个,天桥上空荡荡的,我望着那座灰扑扑的天桥,觉得它像是一只灰色的鸟,而我踏上台阶,像是踩在云上。
下天桥的时候我太着急,最后几级台阶直接略过,扶着栏杆猛地跨过去跳到地面,脚踝有点痛,导致我差点没站稳,但没关系。
我抬起头,急切地寻找岑北山。
狭窄的人行道上空空如也,路灯一盏接着一盏寂寞地发着光。
我向前跑了几步,猛地撞上迎面的冷风,才发觉有点冷,然后下一秒,这一点点的寒意就被驱散了,因为岑北山从身后抱住了我。
换作平时我一定要抱怨他乱动,不是跟他说了在原地别动吗?但是现在我脑子没想那么多,只听得到呼呼的风声和着耳边岑北山的呼吸声。
我抓住他的的手臂,他抱我太紧,我挣脱不开,只能侧过脸去用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脸,我小心地摸他的额头、鼻梁,我太高兴了,我说,“哥。”
“唔。”
我说了一句很庸俗的台词,说出口的瞬间,空落落的心里像是骤然地起风,我说,“我好想你啊。”
他的嘴唇贴着我的侧颈,暖热的鼻息落在我的皮肤上。
“我知道。”
他只是这样说。
我就心满意足。
60
过了很久,也许没过多久,在岑北山的怀抱里我很容易失去对时间的概念,他松开手,我立马转身抱住他,把脸埋在他的脖子上,嗅他身上那股让我着迷的像是玫瑰清晨的露水的味道。我揪着他的衣领,嘴唇滑过他的锁骨,不自觉地贴上去。我真想咬他一口。
“你找到我了。”我大声说。
桥上有风吹过,风声呼呼的,把所有新鲜出炉的话吹得支离破碎,所以我要很大声。
“找到你很容易,”岑北山说,“难的是你来找我。”
“我现在就来